前不久,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区分局杏花岭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报警求助。原来,王先生的社保卡当天不慎丢失,但随后他却收到社保卡消费的短信提示。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查到他的卡被一名男子捡拾,随后该男子在附近的两家大药房刷卡购药,共花去卡内1800余元。随后,民警找到该男子,男子贾某承认自己盗刷王先生社保卡的行为,并愿意归还社保卡并赔偿王先生的全部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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