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冯元春)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3月15日,孝义市召开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座谈会,市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应急、消防、文旅、卫健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孝义大队主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并就消防职权下放工作提出建议。
座谈会上,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文件精神,通报涉及11个领域的55项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以及前期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随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围绕赋权事项作了交流发言,重点就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相关机制配套工作建立以及如何划分乡镇(街道)与执法部门间执法责任和执法边界、如何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如何承办及移交重大复杂案件、如何履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执法模式和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交流座谈。
其间,孝义大队主官介绍了大队在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乡镇(街道)延伸提升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工作的好做法及工作亮点,并就消防职权下放提出建议。
自2022年以来,大队将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与消防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有机结合,厘清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思路,提请政府召开基层力量建设工作会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工作所,同时派驻消防文员骨干对消防工作所开展业务指导,从组织架构、工作职责、队伍建设等方面帮助解决消防工作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构建了“机制健全、责任明晰、管理规范”的“八有”消防工作所运行模式。
截至目前,全市16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已实体运行6个月,常态化开展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大队主官表示,执法权下放要想“放”得有效,就需“管”得到位,不单是建立一个执法队伍,还需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议由各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根据职能分工具体实施文物建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4项消防行政执法职权,针对部分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工作所人员消防法律知识匮乏且缺乏主观能动性等问题,建议加大对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人员业务培训指导、督导考评和奖惩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公安、消防工作所三方协同执法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理顺工作职责,提高执法效能。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强大合力,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动行政执法职权下放承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权责法定、权责匹配原则,按照“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督管理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赋权工作扎实开展。
接下来,孝义大队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培训指导,并适时抽调消防监督执法骨干人员到乡镇(街道)开展巡回指导,及时答疑解惑,保障职权下放工作“用得好”,努力实现监管更强、效率更高、服务更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