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太原集中宣传黄河保护法

  本报讯(记者魏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4月1日正式施行。为营造尊法守法护法依法保护黄河的浓厚氛围,3月31日,太原市检察机关携手太原市河长办联合在太原全市十个县市区共11个宣传点同时统一开展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乐章。太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太原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生魁在汾河东岸长风桥南侧参加了宣传活动,并联合开展了汾河巡河工作,对汾河小店段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道水体有无异味、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况进行了巡查。
  本次宣传活动走进乡村、进入企业、来到社区,旨在凝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上下协同、区域联动、各方协作,鼓励公众参与,发挥志愿者作用,深化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为建设造福母亲河携手同行、努力奋斗。活动中,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彩页,宣传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引导市民理解和掌握该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有效推动黄河保护法实施。在汾河东岸跻汾桥段,太原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干警实地采集汾河水样,对汾河水质是否达标进行抽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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