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张欣)“多亏了咱们检察院,终于讨回了我们的血汗钱……”近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接到了农民工代表王某军打来的电话,听着电话那头高兴和激动的声音,心里暖暖的。
事情要从2020年11月说起,来自吕梁和太原的79名农民工,受河北某公司开发中阳县某风景区7个施工队雇用,负责修建景区停车场、星级卫生间、消防通道等。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工程被迫停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款结算,导致7个施工队79名农民工的58余万元工资被拖欠,王某军等人多次向开发商和施工队追讨,均无结果。
2022年5月,王某军等人以施工队为单位选出7名代表递交申请书,请求中阳县检察院支持其追索劳动报酬。承办检察官与农民工代表促膝长谈,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向相关单位了解工程情况,并对接竣工验收存在的困难及提前拨付剩余工程款的可能性。鉴于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证据保存意识淡薄等情况,检察官主动向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并于2022年6月向中阳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宇峰从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一方面与中阳县法院、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以及王某军等当事人代表就该案召开了协调会,促成双方和解,另一方面就景区开发权、经营权等问题进行了商讨,促成原合同解除,有力保护了中阳县文化和旅游资源。
为确保农民工早日讨回工资,中阳县检察院积极跟进案件办理,经与法院共同努力,2022年7月27日,对该案作出民事调解书,涉案公司分两批将拖欠的58余万元工资履行到位。
本案的成功办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