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审判机关责无旁贷。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自身职能定位出发,不搞纸上谈兵,而是注重在实战中发现问题,集思广益,形成思路,进而一一化解。他们提出持续法治化营商环境“解题”思维,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多元司法需求入手,坚决答好“基础题”,持续答好“必答题”,奋力答好“抢答题”,用经得起社会、企业评价的优质司法答卷彰显司法审判独特保障作用。
坚决答好“基础题”
立足审判 站稳立场
“中小微企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大,抵御风险能力弱,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渴求度高、体验感强,这些基础信息我们必须做到了然于胸。”在大同中院院长刘硕才看来,掌握市场主体的切身感受,所思所想,然后对症下药,这本身就是答题的过程。
的确如此,大同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到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够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良好司法环境。
他们聚焦平安大同、法治大同建设,紧盯“六清”“六建”任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和督导“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封门堵路、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审结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犯罪案件,审结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大为增强。
他们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合同、担保类案件审理,保护投资和交易安全,促进市场交易;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和维护合同效力,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契约正义;通过裁判案件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不断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
持续答好“必答题”
锁定指标 逐项攻坚
刘硕才告诉记者,现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三项指标由法院牵头负责,这也是评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考量。因此,他们围绕题目,条分缕析,务求解题方法得当,效果凸显。
该市两级法院加快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签署“破产案件管理系统”项目合作协议。协助相关部门完成154户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累计核销职工1万多人,资金1.08亿余元。
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年度典型案例——今日头条软件著作权人及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山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通过公开基本案情和裁判要点,以案说法,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努力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一方面挽救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帮助其实现提质增效,另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没有拯救价值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着力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破产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奋力答好“抢答题”
抓住机遇 果断求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要不折不扣完成好规定的题目,抓住有利时机,抢占司法服务制高点,争取更多满意的分值也尤为重要。”刘硕才说,大同在全省首家推出诉讼费减半预交制度,对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均以简易程序立案、减半收取诉讼费,依法降低企业商业纠纷诉讼成本,截至目前累计减半收取诉讼费4663.9万余元。
同时,全市11家法院全部开通涉企立案“绿色窗口”,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巩固深化“一站式”建设成果,主动牵头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涉企产权保护部门的诉调衔接,使更多的涉企产权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得到妥善化解。
此外,大同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依法适用二审独任制,定期开展涉企积案大清理行动,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帮助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全市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严格遵守执行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坚决杜绝和及时纠正超范围、超标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不作“死封”“死扣”,使保全财产继续发挥其应有价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执行与服务大局、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本报记者杨锐 宋建峰 通讯员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