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潞州区法院实现网上办理缴退费

  本报讯(记者杨瑾)近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第一笔网上退还的诉讼费,在法官主动发起退费申请后十几分钟内到达当事人账户。
  为落实《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一次性交退办法(试行)》,给当事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潞州区法院在实行承办法官为当事人主动办理退费制度的基础上,再次升级服务,全面推行诉讼费网上缴退费业务。4月4日,该院召开诉讼费管理系统培训会议,邀请工程师讲解了诉讼费管理系统,结合具体案件展示了网上缴退费的详细操作流程,保障“网上交费”“一键退费”顺利实现。
  网上缴退费实行后,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案件生成的二维码缴费或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小程序、电子诉讼平台缴费。退费时,当事人无需申请,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按照裁判文书确定的诉讼费负担数额,通过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主动发起退费流程,经财务部门在线审核后,一键对接银行系统立即将诉讼费退入当事人预留的银行账户,短短十几分钟便可完成整个退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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