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沁县创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李猛)4月14日上午,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联合路面中队,在县城街头和东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宣传,警示群众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理念,倡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创建水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新店和牛寺中队民警走乡入村,以交通法律法规、一盔一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宣传内容,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宣传人员针对群众的出行特点,提示骑乘电动车出行时要带好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出行时要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占道行驶、不逆行、不超员驾驶、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辆、不搭乘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的出行建议。
  大队机关民警走进师苑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号召孩子们积极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参与交通,为创建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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