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张文兵)近日,吕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上划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政府专职消防员配套5.2万元/人/年业务经费全部划拨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自《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攻坚克难,经吕梁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与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吕梁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的通知》,明确支队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所需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险、国家队同标准伙食费、服装费、绩效工资、高危补助、配套5.2万元/人/年业务经费及退出人员经济补偿,全部由市财政年初统一预拨市消防救援支队,年终市、县财政进行清算,实现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市县财政分级保障、市级财政统筹拨付”。
2022年12月,吕梁支队在全省率先完成14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套改定级,核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编制249人,核定消防文员编制190人。
今年3月,吕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上划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支出预算上划事项范围,明晰支出预算上划核定情况和执行方式。
截至目前,吕梁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单人保障额度达到22.17万元/年,消防文员单人保障额度达到16.30万元/年,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配套5.2万元/人/年业务经费已全部划拨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实现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国家队消防员同指挥、同调度、同管理、同要求、同训练、同发展、同待遇、同保障、同安置、同奉献标准,开创了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