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省道320线(祁方线)行驶至省道320线(祁方线)6公里佳宾饭店十字处,与赵某驾驶的晋A牌号小型轿车相撞,致王某某重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祁县公安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之后,事故处理民警又到医院了解伤者情况。经询问得知,王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拿出医药费用,而肇事者也一时垫付不了医药费。祁县公安交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机制作用,与保险公司合作,及时与医院沟通为伤者开辟绿色通道,成功帮助王某某申请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款,有力保证了王某某的治疗,解决了伤者及家属的燃眉之急。
申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