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9时,古县人民法院古阳法庭的调解室里依然灯火通明,原、被告的律师正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下午5时刚刚从贵州远道赶来的原告律师黄梅,不禁为古县法院的高效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2020年,原、被告签订电煤采购协议,原告预付煤款,被告提供电煤。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中途停止供煤,称其无法供煤,愿解除协议,退回余款。但原告迟迟未收到剩余货款,无奈之下便诉至法院。
原告委托律师黄梅从贵州赶来协商,到达古县法院已是下午5时,原本想着当天只能递交材料,案件得下一次处理。
古阳法庭庭长郭旭明了解到原告律师来自贵州,次日因急事需要返回,当即联系被告到庭了解情况。在悉心听取双方意见后,郭旭明反复斟酌,提出调解方案,建议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争取达到双赢。
窗外暮色渐浓,法庭里的调解仍在继续,双方从互不相让到冷静协商。调解方案几易其稿后,双方终于互相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近5个小时的夜间调解圆满结束。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激动,远道而来的黄梅律师更是在返程的车上发朋友圈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