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6起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1:5月21日,高速公安交警五支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开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驾车过程中突感内急,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下车方便。民警对王某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2:5月17日17时,高速公安交警二支队民警在荣乌高速山阴北收费站外广场,对晋BW19**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核载5人的车内坐了6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3:5月17日晚,高速公安交警四支队民警在河津东收费站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21时30分,晋M牌照白色越野车驾驶人孟某发现民警后,欲掉头返回。民警将孟某拦下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民警在告知孟某酒驾危害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4:5月16日16时,在二广高速936km+400m处,一辆小型轿车撞向中央护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据驾驶人描述,事发前几分钟自己感觉有困意,但认为马上要到目的地,就没有休息,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惊醒的一瞬间还看到一辆大货车从车旁呼啸而过,险象环生。高速公安交警三支队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5:5月9日10时,高速公安交警一支队民警视频巡检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高速公路倒车,民警立即前往处置。据驾驶人张某讲,他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错过了路口,想着距离也不远,便从应急车道开始倒车。民警对张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案例6:5月15日14时许,在G20青银高速公路,一辆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踫撞,无人员受伤。据轿车驾驶人讲,轿车车损不严重,但明显感觉到摩托车驾驶人喝了酒,考虑到其继续骑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很危险,遂报警。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拒不配合。随后,杜某被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杜某体内酒精含量162.8mg/100ml,属于醉驾,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