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牛雪婷 时瑜红)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韩成军一行深入我省新店戒毒所、省女子戒毒所,调研指导太原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并座谈。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汤德意,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永星,新店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勤波,省女子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田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及两所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和座谈。
在新店戒毒所指挥中心,调研组听取了关于“智慧戒毒所”建设工作的介绍,对智慧安防系统、OA办公系统有关功能进行了抽选演示。随后,调研组深入该所执法评审中心与证据保存中心、戒毒管理区、康复训练中心、戒毒医疗中心等地,通过抽阅档案、实地查看、现场观看操作、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该所积极支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创新保护民警依法履职、大力开展戒毒人员戒治工作等表示肯定。
在省女子戒毒所监控指挥中心,调研组查看了“四区五中心”运行情况,详细了解了民警执法执纪、大队执法管理等情况。调研组还前往戒毒人员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山西省女性禁毒戒毒展厅等地进行了实地指导。韩成军详细询问了该所新收治戒毒人员的一日戒治情况,对场所给予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大力推进“一队一品牌”文化等工作表示肯定,对积极引入VR技术、经颅磁、经络催眠等戒毒新技术、新方法表示赞许。就当前吸毒人群低龄化,毒品蔓延新趋势,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的实际举措,调研组一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此外,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驻两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了检察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中的具体监督方式以及出台的工作机制等。在省女子戒毒所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两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对两所整体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韩成军就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顺应新时代行政检察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发展趋势,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共同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调度此项工作在本地区、本单位的落实推进情况,创造有利条件,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导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工作方向,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建立和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制度,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管理秩序,保障戒毒工作顺利进行。在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和法律监督活动时,各单位应当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充分尊重执法、司法工作规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