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近年来,大原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以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0日,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太原市检察院以“深化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少峰,通报202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还发布了七起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履职,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方面,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宽缓到位,202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142人,不起诉153人。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共对5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戒,共起诉85人。
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太原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此类犯罪65人,其中起诉校园性侵害犯罪2人和监护侵害犯罪5人,法院判处4人从业禁止。同时,加大对未成年受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向3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万余元,并联合多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
坚持融合履职,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太原市检察机关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实效,共办理减刑监督案12件;办理追索抚养费、培训机构“退费难”等支持起诉案件11件;支持6名性侵案的未成年受害人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文身和酒吧、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7件,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
此外,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一年来,共制发“督促监护令”49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09次;27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00余次;督促相关部门对224家疏于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住宿经营场所监督整改;建立22个观护帮教基地,助力10名涉罪未成年人“无缝回归”;开展网络安全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犯罪预防;将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传、困境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凝聚社会力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