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 通讯员王婷婷)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促使他们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近日,晋城市司法局组织新入矫、不服从监管、受到惩戒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前往晋城监狱、沁水监狱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活动。
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晋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本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态度,积极与晋城监狱、沁水监狱沟通对接,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活动细节,将参加活动的261名社区矫正对象分为6个批次,由市县分管领导、挂职民警带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实地体验狱内教育改造生活。
活动开展时,监狱民警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有序走进监区,严格按照活动流程组织他们体验、感受监禁刑罚,全程讲解有关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使他们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通过高墙内外的鲜明对比,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解决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行为散漫、规矩意识差等问题。
实地体验后,六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专题学习交流,并安排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了的社区矫正对象现场谈体会、讲心得。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说道:“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我感慨万分,对我而言,这是精神的警示,更是心灵的洗涤,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自由的可贵。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与监狱罪犯相比是幸运的,是党和政府在我们犯错时给了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们还能够拥有自由、陪伴家人,我会倍加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积极改正,重新做人。”通过现场分享,对未参加实地体验的社区矫正对象也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大家表示,一定要正视自身错误,珍惜机会、严守社区矫正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晋城市司法局、晋城监狱、沁水监狱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让“墙外的社矫对象”体验“墙内在押罪犯”的管教模式,既能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能使他们体会到社区矫正“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理念,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端正态度、服从监管,遵纪守法,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