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6月16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各方面各环节进行了规范调整,确保各部门职责在法治的框架下进一步厘清理顺,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举措规范化、制度化,为海绵城市的建设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二十一条,规定了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海绵城市定义和建设管理原则,市县(区、市)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对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作出规定,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规范了竣工验收制度;建立了运行维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