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我的高考成绩还不错,特别感谢你们挽救了我。”近日,曾经的问题少年小王给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打来报喜电话,而一年前他因盗窃差点成为一名未成年罪犯,让他人生转变的是检察机关对他作了不起诉决定。
2021年9月至10月期间,小王伙同其他几名同伙(均不满16周岁)在石楼县城内,采用拉车门的手段多次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移送至石楼县检察院,未检负责人通过多方奔走,了解到小王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淡泊,对小王管教较少,再加上小王接触了不良少年,最终导致走上了犯罪道路。石楼县检察院审理后认为小王的情况可适用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各方面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石楼县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于2022年4月13日对小王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对涉罪未成年人需要依法惩戒,更需要教育挽救。”办案检察官说道。他希望小王进入大学校园后,能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本报记者李婧 通讯员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