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基层

民心作尺量司法

怀仁市检察院能动履职展现司法为民担当作为

  •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 两级院领导深入企业调研

  • 召开保护烈士墓地公开听证会议

  • 宣讲“三个规定”

  • 检察长参加审判委员会

  •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会议

  • 走访司法救助当事人

  • 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宣传

  •   在雁门关外,巍巍洪涛山、浩浩桑干河,山水孕育,人杰地灵,自古是战略要地和仁善之地的怀仁市,具有辉煌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
      近年来,怀仁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陶瓷、肉羊、医药化工、商贸物流等一大批新型产业蓬勃兴起,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持续攀升。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怀仁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争先进、创一流”目标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谱写出一曲曲亲民、爱民、为民的赞歌。

    政治统领业务取得新成效

      “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近年来,怀仁市检察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依靠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把正检察工作发展方向。
      该院注重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四大活动”,建立并落实“第一议题”“学思践悟、三个融入”学习实践交流等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举办检察大讲堂,班子成员为全体干警作专题党课辅导;检察长走进怀仁市委组织部,为全市培训班学员作专题党课讲座。开展庆“七一”、迎“国庆”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检察文化的内涵和张力。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政治忠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坚决惩治自身腐败,保证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运行。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把政治要求贯穿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对标对表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检察实际深化落实。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建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院务会会议制度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深化执法司法活动政治风险预警处置、重大敏感案件政治把关,实现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履行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担当作为,以能动履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怀仁、法治怀仁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大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怀仁市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推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怀仁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该院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在打击涉黑恶犯罪中,依法严肃履职,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题中之义。该院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对民营企业涉罪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会同公安机关及时清理涉企“挂案”,审慎办理每一起涉企刑事案件。主动对接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班子成员“一对一”包联企业,精准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和公平竞争。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在怀仁市工商联挂牌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严把适用关,通过合规整改,促进解决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2022年,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起,在朔州市检察机关率先破“零”。
      怀仁市检察院大力推进生态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该院深入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与水利部门共同巡查桑干河怀仁段,有效解决了桑干河流域环境污染、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突出问题。与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集中整治露天堆放煤矸石、露天堆放垃圾等乱象,督促清理垃圾、煤矸石20余吨。2022年2月,朔州市“两会”期间,朔州市人大代表刘建斌反映了怀仁市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怀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检察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农耕地上普遍残留有大量废弃的农用地膜,少数种植户还将使用过的农药瓶、农药包装袋随意丢弃在田埂边、沟渠等地,不仅污染了土壤、水体,而且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与怀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进行诉前磋商。2022年,立案办理相关案件10起,之后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了检察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综合治理,为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出“公益检察良方”。

    在办案中监督 在监督中办案

      怀仁市检察院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理念,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注重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案件审查、侦监协作、线索举报等多途径,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加大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监督力度,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取得明显成效。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监督立案占受理审查起诉件数比例、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刑事撤回抗诉率等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迈进朔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刑事审判监督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精准监督对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怀仁市检察院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通过问题案件评查、反向审视等方式,不断提高抗诉工作的精准度。
      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运用自行补充侦查的方式,深挖“案中案”,让案件被害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1年,在办理一起强奸案过程中,在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批捕决定后,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一份由被害人签字按手印的谅解书出现在证据材料中。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还是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犯罪,承办检察官围绕这份蹊跷的“谅解书”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后经到案发现场实地勘验,调取被害人儿子证言,对被害人的通话录音进行提取,正面接触被害人,多次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依法追查出杨某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2022年5月30日,该院以强奸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同时,承办检察官将杨某涉嫌妨害作证罪的相关线索和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3月17日,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在自行补充侦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后,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该案中,怀仁市检察院运用“自行补充侦查+司法救助”的方式,既及时准确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检察温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履职尽责中释放检察温度

      服务民生、纾解民急,在抓实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中释放检察温度。
      民事检察更加“暖心”。2022年,怀仁市检察院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办理民事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1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件。该院高度关注群众的诉求,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深化正确裁判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做好服判息诉工作。2022年9月,通过“调查走访+上门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10余年的民事申诉案,实现了息诉罢访,切实把群众“可感知、可体验”的检察为民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行政检察更加“贴心”。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起,对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4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7起。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温馨”。怀仁市检察院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综合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特别在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能动履职,使办案活动更加温馨。2021年月4月,该院与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朔州市检察院联合办理了赵守成烈士墓保护公益诉讼案,检察长闫全书全程督办,因该案办案牵动烈士后人、土地承包人等各方利益,检察机关不只发出检察建议,还对案件各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圆满结案,该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为民司法彰显新担当

      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怀仁市检察院坚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持续上升。该院积极适应这一变化,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抓好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首办环节,实现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对接收的40余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回复,3个月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6%。围绕“平安”二字,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结合检察办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怀仁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有效推进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共同发力。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以来共批捕6人、起诉7人;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帮助4人回归社会。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积极预防性侵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举办“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员额检察官入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宣讲5场次,受众500余人。此外,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
      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履职担当的重点。围绕老年人群体司法保护,该院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11人,起诉24人,守好老年人“钱袋子”;深入社区、农村举办养老诈骗专题讲座,并组织开展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宣传有关法律,向老年人讲解养老诈骗犯罪的特点、规律以及诈骗的手段等,提高了老年人防骗识骗意识,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反诈骗能力。围绕残疾群体权益保护,该院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4起,保障残疾人安全便利出行。围绕农民工群体权益保护,该院综合运用民事支持起诉与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同向发力助推农民工讨薪,办理了某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张某等多人讨回工资30余万元。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该院会同团委、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普及宣传活动,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依法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7人,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救助2人。

    拭亮“窗口”解民忧

      怀仁市检察院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坚持把微笑送给群众,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公正献给群众,这是怀仁检察人永恒的信念与追求。该院积极创优接待工作机制,坚持变“涉法上访”为“送法下乡”。2022年8月,抽调专人编制了民法典宣传、防范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小册子,由院党组成员和干警一道深入社区、农村把“法律套餐”送到群众手中,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又为农村稳定尽了一份力。
      该院不仅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还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文明接访等活动,具体工作中换位思考、以情感人、注重交流、言语随俗、以理服人,做到了“心到、口到、手到”“耐心、诚心、细心”,以实际行动拭亮检察业务的“窗口”,让“窗口”服务成为司法为民的“绿色通道”。
      怀仁市北七里寨村村民于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多次上访,后在怀仁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他的漫漫上访路终于画上了句号。回忆起上访经历,他感动地说:“那一天,检察院的同志们热情地接待了我,并请来了土地局、乡里和村里的领导,还有一些专家,共同给我解释,让我终于明白了……”
      于某上访案的平和处理正是基于该院一以贯之的控申接待“会诊”制度。近年来,针对一些信访疑难案件,该院专门设置了“会诊室”,聘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为法律顾问,从不同层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心作尺量司法,闪光尽在不言中。该院全体干警以实际行动服务着一方热土,也锻造了他们忠诚担当的品格。在今后的征途中,怀仁检察人一定会倾力干事只为民,不枉不纵护公正,把一个大写的“法”字用忠诚续写出新的光彩。

    朱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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