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晓刚)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日前,大同市司法局三措并举打造柔性执法“大同品牌”,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立足实际,制定统一清单。从3月份开始,该局牵头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列明各执法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经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市司法局梳理汇总、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现已编制完成《大同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并将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清单共143项,涉及发改、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审计、市场监管、统计、文物、人防、消防应急、农业和城市管理14个行业领域。
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执法。该局聚焦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柔性执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教育其守法尊法,责令其改正。对于清单中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权,明确乡镇(街道)责任主体,统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明用语,指导乡镇(街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矛盾,彰显行政执法温度。
常抓不懈,规范监督指导。该局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6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法治督察,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柔性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柔性执法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开展监督员培训,组织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升监督质效。
下一步,大同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