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振瑛)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力求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清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受助餐、康复、护理等服务更加便利。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改变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将财政支持方式重点从“补床位”等“供方补贴”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补人头”等“需方补贴”为主的模式;足额保障本级承担兜底保障任务的公立养老机构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转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以现金补贴为主转向以提供养老服务券或养老服务卡等方式为主。
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衔接老年人评估指标,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操作规范,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认知与精神状态等方面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区分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操作规范和评价结果全省范围互认,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
同时,我省将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主动响应精准提供服务,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