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

平遥交警:倡导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

  本报讯(赵卓琛)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对电动车驾驶人展开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活动中,宣传民警走进外卖、快递企业、居民小区向电动车驾驶人通报了近年来辖区发生的电动车交通违法事故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详细阐述了擅自改型、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7-03期

  • 第2023-06-30期

  • 第2023-06-29期

  • 第2023-06-28期

  • 第2023-06-27期

  • 第2023-06-26期

  • 第2023-06-21期

  • 第2023-06-20期

  • 第2023-06-19期

  • 第2023-06-16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