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行政机关产生了纠纷,想请求你们帮我进行争议化解……”今年3月9日,一名年逾古稀的老人走进古交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拿出一份申请书真切地说道。
据了解,老人刘某在古交市经营一家诊所。2022年5月30日,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某经营的诊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刘某未能按时缴纳罚款,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处罚款。刘某表示,当时正值疫情期间,诊所经营困难,其因患病长期在医院接受治疗未能及时缴纳罚款,现在想积极补救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减免加处罚款,化解行政争议。
古交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行政机关调阅相关案卷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刘某依法进行询问,制作调查笔录。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法,在了解申请人刘某诉求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情理法相结合,安抚刘某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古交市检察院本着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理念,综合考虑未及时缴纳罚款的客观因素以及申请人较好的认罚态度,依法就行政处罚争议实质性化解向古交市市场监管局致函,对申请人采取的补救措施及诉求进行审核评定,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在充分考虑申请人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及行政争议化解方式的可行性后,今年6月5日,古交市市场监管局与涉案诊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减免了加处罚款,对剩余罚款分期缴纳,既维护了执法、司法权威,又让诊所可以更好地进行经营,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行工作就是民生工作。今后,古交市检察院将不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丰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式,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而“行”,传递司法温度。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