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丽娟 韩亚超 通讯员谭艳婷)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为了激励省直戒毒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近日,省戒毒局对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2名“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一年来,省直戒毒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为平安山西、法治山西贡献了一份力量。省直戒毒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省直戒毒系统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代表,是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戒毒转型发展、深化戒毒工作改革、维护场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中发挥带头作用、创造优秀业绩、得到群众认可的先进模范,更是生动诠释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党徽在最前沿熠熠生辉的先进分子。其中,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是董村戒毒所六大队支部委员会、大辛庄戒毒所第二支部委员会、新店戒毒所第三支部委员会、省戒毒所第二支部委员会;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是曹志红、徐珊珊、午凯涛、闫晓俊、李永红、耿望斌、黄鹏程、李晓锋、李亚荣、刘杰、戈高波、杨长林、武卫耀、张继红、杨存兰、赵琦、王新国、施丽娟、朱建明、宋笑宇、吕新芳、史矗;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是张晔、李引霞、史国良、张会明、王璐、闫琳琳、王源、马建华、魏艳燕、王卫东、武静、张琰、刘昊、赵立莹。
省戒毒局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争取更大光荣;省直戒毒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个人学习,切实担起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戒毒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广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榜样,拼搏奉献、廉洁奉公,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在新时代有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整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全部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