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郭盼盼)近日,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为筹措赌资多次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最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曲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早年就职于一家人才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职业培训业务。2021年5月,王某在一次外出考察时,认识了被害人黄某。2022年2月,王某突然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黄某联系,称自己手上有一个正在进行的培训项目,需要黄某暂时垫付相关费用,待该项目回款后给予黄某一定的回报。基于对王某所在公司的信任,黄某先后多次借给王某17万元。到了约定还款期限,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竟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黄某前往王某公司,才发现王某早已从该公司离职,所谓的培训项目也是子虚乌有,意识到被骗的黄某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随着案件的侦办,越来越多的受害人向警方报案称被王某“借钱不还”,其中包括王某的前同事、朋友等。王某或以项目缺乏资金为由,或以能帮助安排就业为由,先后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共计27.8万元,到了约定时间,王某既没有按时还款,也未如约为被害人办理工作。
“我借钱就是用于正常培训项目了,都是私人合作没签合同,转给谁了我也不清楚,等合作方结了尾款我就能还上钱……”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王某以正常开展经营等为借口不断为自己开脱。
到底是民间借贷还是诈骗犯罪?面对王某的狡辩,办案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重点围绕银行流水梳理出王某骗取钱款的去向。公安机关最终查实,王某名下无任何资产,所谓的培训项目早已在2022年1月结束,并于2022年2月离职,后无任何收入。另查明,王某早在2021年9月就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罚款,其外债繁多,本案被害人转给王某的钱都被王某用于个人挥霍,其中绝大部分流入了网络赌博账户。
在证据面前,王某的狡辩不攻自破。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与会检察官形成一致意见,认为王某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曲沃县检察院遂以王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事后,办案检察官耐心向王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他们阐明积极退赃对量刑的影响,促使其尽最大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在办案检察官和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王某退赔27.8万元非法所得,并和多名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虽然王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达成赔偿谅解等多项从轻、减轻情节,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