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晋中市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行为

  本报讯(记者李勇强)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行为,保障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7月12日,晋中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晋中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8章40条,紧紧围绕规范执法的目标要求,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工作规范、纪律作风、仪容规范和监督保障等职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规范》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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