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贪心 牟利出借银行卡

  近日,吉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上级下发线索后,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人王某。
  经查,今年6月,违法行为人王某在网络上认识一个网友,对方称做兼职每日可获得1000元左右的报酬,但要求王某使用本人名下银行卡接收转账。王某明知转入自己名下银行账户的钱属于违法所得,仍帮助对方进行支付结算,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元。
  目前,吉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梁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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