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近期,晋中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人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日前,该部门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晋中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景某某、刘某某编造转播“万达广场一女子与男友争吵被推坠楼”网络谣言案。5月6日,刘某某在网上浏览到两段女子坠楼视频后,未经核实就自行配上“榆次万达”“和男朋友吵架被推下来”等虚假信息发布至微信群中,群成员在询问视频来源时,刘某某描述为其朋友在现场拍摄。随后群内景某某将视频转发至其他微信群,被大量网民转发讨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经调查,该事件发生在浙江台州,景某某、刘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晋中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景某某、刘某某二人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晋中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江某某编造“多人在晋中街头持械斗殴”网络谣言案。4月17日,江某某在网上浏览到一则多人街头暴力斗殴的视频后,未经核实就配上“我们这,山西晋中,互殴”文案转发,视频中有持械斗殴、驾车冲撞等暴力行为,引发网民关注讨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经调查,该视频发生地非晋中辖区,江某某承认其编造传播谣言的事实。目前,晋中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删除网上谣言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
案例三:晋中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周某某编造“某小区煤气罐发生爆炸”网络谣言案。7月12日,周某某拍摄一段人群聚集视频,未经核实就在网络平台发布“某小区煤气罐发生爆炸”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经调查,事件系煤气泄漏未发生爆炸,周某某承认其编造传播谣言的事实。目前,晋中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删除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