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孔维佳)面对近年来轻罪案件在犯罪案件中占比不断提升的变化,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助推社会治理升温提质,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创新开展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于近日携手阳泉市义工联合会,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开启了刑事办案新模式。
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是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对于该院办理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诈骗等刑事案件,且社会危险性较小,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的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后确定纳入“启航工程”的名单,以“预备义工”的身份由阳泉市义工联合会安排参与到“义务植树”“义务献血”“七色阳光助学”等多种公益服务中。服务期满后,阳泉市义工联合会对完成设定时长的预备义工进行服务记录和评价,并转交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备案。
自今年6月15日以来,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共组织34名义工(拟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和该院15名干警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幸福家园社区、情暖夕阳公益电影3项公益服务。前期,在端午节之际,该院自费购买粽子、艾草花束为阳泉城区东窑房社区、南庄路社区、太上社区、西营盘社区的6名孤寡老人、残障人士提供了打扫卫生、包饺子、清理垃圾、聊天等服务;组织14名义工分两次开展了清理河道垃圾保护母亲河活动;组织5名义工参与了阳泉市义工联第69期“情暖夕阳公益电影”,共有90名老人免费观看了电影。
通过以上活动,将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转变为社会治理的社会公益服务人员,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悟,帮助犯罪嫌疑人实现正向转化,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
据了解,目前,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已和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达成合作协议,将交通岗秩序劝导引入义工服务,扩大适用范围。今后,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将不起诉非刑罚化处置措施延伸到其他轻刑罪名,进一步扩大公益服务覆盖范围,丰富公益服务形式,加快推进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进入常态化、制度化,为推动阳泉市社会治理贡献城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