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肖宣)7月20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我省共招录消防员550名(均为男性),其中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186名、退役士兵187名、社会青年177名(包含省消防救援队伍35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120名、退役士兵120名、社会青年110名;省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5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16名、退役士兵17名、社会青年17名;北京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15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50名、退役士兵50名、社会青年50名。)
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20日23时至8月10日18时。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 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本次招录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并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山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进行发布。
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