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题

探索打造社矫工作“山西经验”

我省多元创新激活社矫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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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为充分梳理和展现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将全省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11市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及亮点做法摘编如下

    “队建制”改革试点
    “太原经验”可复制推广

      近年来,太原市司法局坚持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发展中思考谋划,尤其是在推进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
      工作中,选取部分试点县(市、区)作为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将社区矫正主要工作职责从司法所中剥离出来,划入新组建的社区矫正中队,归县级社区矫正管理局(大队)垂直管理,厘清社区矫正中队与司法所职责,制定和完善好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和制度,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
      “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成熟一个、组建运行一个的思路,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矫正‘太原经验’。”太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排隐患 堵漏洞
    大同筑牢社矫“安全墙”

      近年来,大同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常态化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研判,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墙”。
      大同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不断强化教育矫正的针对性、靶向性。各县(区)司法行政系统将思想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警示教育、心理疏导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将传统以讲课为主的“法律课堂”变成注重学习能力、主体感受和学习效果的“法律学堂”,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
      连续三年来,大同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平安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一类,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用好“加减乘除”
    阳泉推进规范执法

      近年来,阳泉市司法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执法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新贡献。
      勤用“加法”促规范,开展分类教育,提升矫正质效,严格落实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善用“减法”除隐患,在全市部署开展“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筑牢安全防线,进行分析研判,护航节日安全。多用“乘法”强质量,盂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结合县域特点,形成“一五五”工作模式,有效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巧用“除法”解难题,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通过举办社区矫正开放日等方式,将各部门职能作用体现在协调推进、规范执法、强化保障等工作中,逐步形成专群结合、协调推进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依法监管 多措并举
    长治提高社矫监管实效

      近年来,长治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监管、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
      长治市司法局充分运用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扎实开展点名核验、考勤统计、越界监督等工作。各县区每日上报不假外出、疑似托漏管、考勤签到,司法所是否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情况。成立审核小组,对各县区申请不实施分类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走访、病例查阅、档案审阅等,详细了解该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思想状态等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认真审核后批准。此外,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在长治监狱、潞城监狱和大辛庄强制戒毒所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使其认罪悔罪顺利融入社会。围绕调查评估、实地查访、点名抽检、日常考核等重点工作开展汇报和业务交流,为充分发挥派驻民警工作优势,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技赋能 内外兼修
    晋城打造“智慧矫正”样板

      近年来,晋城市社区矫正工作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抓手,截至目前,泽州县顺利通过司法部前两轮验收,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县相继建设完成“智慧矫正中心”。一批高标准“智慧矫正中心”的建成,进一步推动了晋城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和谐晋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内外”兼修,以智能化创新工作方式。构建防控智能化,县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全部安装了远程督察平台、智能视频一体机、视频综合平台、多媒体教学平台。泽州县在5个重点村配备自助矫正终端,设立全省首个村级“互联网+社区矫正”体验区。
      今年,晋城市列管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建成率100%,织密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无形之网”,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率100%,实现社区矫正“精密智控”。

    管得住 矫得好
    朔州守正创新完善机制

      近年来,朔州市司法局进一步强化安全底线意识,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大职能,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紧盯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不放松”,守正创新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朔州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加快建立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秉承“以人为本、回归社会”的理念,通过积极拓展教育帮扶载体、丰富教育帮扶措施、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等方法,统筹利用公共资源,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搭建有效平台,全力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同时,认真落实“帮教差异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人性化”工作方针,积极协调规上企业打造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基地,主动推介就业信息、搭建过渡就业平台,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及社会归属感,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岗位明晰 责任明确
    忻州健全防控体系

      近年来,忻州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和管控责任,建全完善“岗位明晰、责任明确、动向明了”的防控责任体系,着力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管控活动。
      忻州市司法局始终把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作为重点,实行高点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定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早发现、盯得紧、稳得住,制定季度、月、周、研判分析制度,风险研判工作会议常态化,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努力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充分运用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稳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智能化水平,每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名抽检、定位监管、轨迹监控、视频监控、心理筛查等管控,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动态监控,夯实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主动担当 积极创新
    吕梁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近年来,吕梁市司法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创新实践,探索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新路径,着力打造精准教育矫正“吕梁模式”。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吕梁市司法局结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和心理健康测评情况,制定有益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联合团吕梁市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植树造林、“‘孝’进敬老院”等公益活动,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融入普通青少年中一起接受教育。
      同时,锚定全方位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治理能力提升目标不放松,横向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电视台、报社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纵向坚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延伸触角,及时帮助有需要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获得法律帮助,织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网,让关爱可感可触,让保护始终如一。

    量体裁衣 把脉下方
    晋中突出精准抓创新

      近年来,晋中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发挥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精准施矫,强化执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晋中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突出精准抓创新,形成了矫正的“特色力”,对社区矫正对象矫治方式“量体裁衣”“把脉下方”,实行差异化管理、分类化矫治。狠抓分类矫治工作创新,重点突出提升对女性、未成年、残疾人、年老者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精准化教育帮扶效果,通过爱心走访、专项教育、公益活动、困难帮扶等方式组织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专项教育帮扶活动,全面推动基层社区矫正资源的高效配置。狠抓社会帮扶机制创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探索形成了“专业+”“单位+”“团体+”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求实创新 因人施矫
    临汾教育帮扶蹚新路

      近年来,临汾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雨工程”“新苗工程”和“星光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工程”),推进分类教育、因人施矫、精准帮扶,形成具有临汾特色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模式。
      实施“三大工程”,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模式,是临汾市司法局结合临汾实际“去标签化”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的生动实践。“三大工程”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照亮了前路。
      今后,临汾市社区矫正工作将站在新的起点上,汲取奋进力量、强化责任担当,求实创新、积极作为,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劳动两手抓
    运城推动社矫提档升级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运城市司法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深化教育和劳动帮扶,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
      教育帮扶上,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心理报告、参考犯罪情况及日常表现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过程中,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各县(区、市)司法局聘请专业的心理辅导团队,定期采取主题讲座、一对一服务等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自己的局限和偏见,修正存在的不合理认知。劳动帮扶上,坚持开展公益活动和义工活动,帮助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机构坚持每周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进养老院、进村居街道开展公益活动,植树节时参加义务植树等活动,提升集体意识和劳动观念。
      此外,协调有关部门,帮助部分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运城市司法局积极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

    策划:本报记者邢晓瑞 张楠
    图片:本报记者傅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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