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要闻

严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关

吕梁支队抓实抓细消防整治工作

  本刊讯(通讯员张文兵)连日来,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认真研判火灾形势,采取三项措施抓实抓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能力,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支队印发《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十二项措施》,多次召开调度会强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加强源头管理,紧盯重点场所,提前发现隐患,强化排查整治,动真碰硬执法,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结合当前开展的“两个排查整治行动”,支队检查组深入宾馆、医院、超市、饭店、桑拿、美容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沿街商铺,重点检查是否未经开业前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是否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是否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随意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按照职责依法从严查处,督促单位隐患整改到位。
  支队把宣传培训作为提高公众聚集场所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媒体宣传、上门宣讲、培训演练、开放队站等途径,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知晓率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同时,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增强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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