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冒名妻子无音讯 离个婚咋这么难”

平遥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撤销婚姻登记案件

  本报讯(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白智铷 张萌萌)“困扰我几年的离婚问题终于解决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事情还得从8年前说起。2015年6月,该案的当事人李某与一名云南籍女子“娜某”在平遥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本以为生活会就这样按部就班地过下去,谁知在2019年2月,“娜某”突然离家出走,并将家里的积蓄全部拿走,杳无音讯。
  2022年3月,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无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同年9月,李某赶往云南,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当地法院及派出所告知,“娜某”身份信息为冒用他人信息,可能存在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随后,李某返回平遥,向县民政局提出撤销婚姻登记申请,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已无权主动撤销婚姻。
  今年4月,李某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婚姻登记。法院审查后认为已逾6个月起诉期限,不符合立案条件,依法裁定不予立案。今年5月,李某向平遥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监督民政局撤销被冒名的婚姻登记。
  平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该案后,立即组成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办案组经调查,初步查实“娜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结婚登记的事实。通过多方了解,得知“娜某”现在河南洛阳打工,办案组立即赶赴洛阳开展调查,并得知该段婚姻同时困扰着“娜某”,造成其无法正常结婚,儿女无法正常上户、上学等问题。
  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给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办案组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7月19日,平遥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各方一致认为该婚姻登记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应当撤销。
  听证会后,平遥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李某的婚姻登记程序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处理。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了撤销案涉婚姻登记的决定。
  “这个婚终于离了,一切又可以重新开始了!”拿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的李某如释重负,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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