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晚,太原市市民李某在万象城附近逛街时,发现马路边停着一辆猎豹牌“消防应急车”。这辆“消防车”不仅拥有全套消防车涂装,还安装警灯报警器,悬挂着应急救援专用号牌。
“制式消防车为什么深夜停放在商圈附近?”李某越想越觉得有问题,随即拨打了122报警电话,并同时拨打119,通知了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几分钟后,属地交警和消防员赶到现场。消防员发现,车辆涂装的字体位置异常且材质粗糙,悬挂的应急牌照没有任何防伪标识,是一副假车牌。交警查询车辆车架号得知,这竟然是一辆私家车,也有对应的牌照。
民警多次拨打车辆所留电话,均无人接听,于是决定先将该车暂扣回交警队。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当民警指挥拖车的空隙,“消防车”驾驶人却悄悄溜回车内。发现异常后,民警迅速上前询问,但“消防车”驾驶人毫不理会,反锁车门并强行发动车辆逃离现场。交警和消防部门立即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布控。
事后,通过一系列调查发现,这辆车和车主竟是“老熟人”。
“该车车主林某今年6月份就因非法安装警灯被查处过。”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民警赵彦琪表示,“当时,车上就有警灯警笛,并被涂装。”之前的处罚,没有让这位车主悔改。两个月后,林某竟再次购买警灯警笛,对车身涂装,甚至还增添一块假牌照。
次日中午,违法人员林某到案。“明知是违法行为,而且之前也被交警部门处罚过,为何仍要执迷不悟?”警方对其进行问询。林某回答说,自己喜欢消防员这个职业,平时开车比较快,怕有超速违章。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也为图方便,林某通过购买假车牌、涂装和安装警灯警报器,自制“消防车”,打算用这种方式让自己过过“消防瘾”。
针对林某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200元、拘留15日、记12分,强制拆除收缴伪造车牌、标识、灯具、警报器的处罚。
提个醒
喜欢消防的方式有很多种,但喜欢、热爱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在此,山西消防提醒大家,消防车属于特种车辆,将自己的私车改装成警车、消防车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本报记者赵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