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工作新机制,坚持以司法办案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以落实整改为追求,为襄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穿检察建议始终
我们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摆到社会发展大局中积极谋划,以县委提出的“十问”“十要”破思想之冰、聚发展之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院领导深入包联企业65次,参与处置安全生产事故2件,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教育10次,积极解决检察环节法律问题12件。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我院向有关涉事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促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使企业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同时,我院制发的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办案指引》一书。
坚持把监督纠正司法活动突出问题贯穿检察建议始终
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依托检察建议强化诉讼监督,增强监督质效。去年以来,针对公安机关讯问、询问、搜查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2件;针对法院审判程序、法庭质证等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1件;针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等执法环节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情形检察建议35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行政案件执行活动监督等提出检察建议23件,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办理的李某某和赵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经依法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县法院作出了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检察建议始终
我们始终紧扣公益核心,运用检察建议解决群众关心的公益保护问题。去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履行“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去年以来,我院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复河道1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余亩,清理违规堆放的生活建筑垃圾5000余立方米,督促关停和整治废品收购站2家;办理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25个食品药品经营者规范经营,取得良好效果。针对“3·15”晚会曝光后的涉事商品仍在部分超市、快餐店、蛋糕店等场所销售的问题,我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把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贯彻检察建议始终
针对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今年6月2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在全市率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去年以来,我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件,办理的邓庄镇灵光寺琉璃塔、汾城镇北贾坊村魁星楼和襄陵镇城隍庙钟楼等案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了文物修复、制定保护方案、完善日常管护等保护措施。针对部分乡镇古树名木缺乏保护管理的问题,我院通过10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保护措施,落实养护责任,并悬挂“山西省古树名木保护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解决检察建议落实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我院聘请了16名行政机关业务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技术支撑,形成办案合力。今年4月,我院召开临汾市首例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公开听证会,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案件事实,就案件违法、损坏评估、设施修复等方面提出意见,为被建议单位依照建议内容认真整改落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供了专业支撑,使检察建议内容更全面、更专业、更精准。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权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