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晓瑞 黄伯君)案件办得好不好、质量怎么样,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依法有力维护。9月4日至6日,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推进会在大同举办。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孙志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主持会议,各市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被誉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孙志坚在讲话中表示,质量评估是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的有效手段和举措,全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质量评估工作,强化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的认识,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估评查措施;要学以致用,以严谨扎实的质量评估评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
此次推进会邀请了司法部法援中心案件处副处长钱治平,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秀艳,山西大学法学院讲师曹克奇分别就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案件评估规则、标准、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释疑解惑,并提出了中肯建议。
在交流讨论环节,各市、县(区)尤其是参与过案件质量评估抽查工作的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当地实际,介绍分享了开展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就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进行了积极探讨。大同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聘请政法院校教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建立了我省首家“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委员会”,通过开展旁听庭审,回访受援当事人,走访办案法官、仲裁员,了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工作态度和办案质量,对疑难案件进行论证,不断提升了法援案件办理质效。长治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215名律师组成“法律援助专家库”,每年开展“办案质量评估”,抽取当年已办结案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查评估,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整改,促进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此外,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案件的审查、指派、跟踪及回访等工作,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检查法律援助案卷、回访受援人、调查群众满意度等方式严格把守案件质量关,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措施,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此次工作推进会形式丰富,发言热烈,气氛融洽,与会人员一致表示,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估专项业务交流,对增进工作联系、提高自身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水平具有很好的启发借鉴作用,建议今后多组织此类业务交流会,搭建加深了解、共同探讨的平台,进一步密切省、市、县(区)机构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