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我省规范“两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行为的 最高罚款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两节”临近,为维护良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各旅游相关市场经营者、行业协会发出通告,严格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防范法律风险。
  严格依法诚信经营方面: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价格自律,为广大游客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方面: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所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标价内容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
  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方面: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等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酒店等相关经营者,要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对已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或私自毁约加价转售他人。
  严格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各相关经营者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构成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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