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两年以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高起点谋划、高姿态推进、高标准落实,聚焦机制实质化、实体化运行,多措并举助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让监督更有力,让协作更有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工作走深走实。
定期巡查,使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该院出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巡查制度》,运用“线上+线下”的巡查方式,实现监督全覆盖。紧盯案件受理后7日内、30日内未立案的案件,依据挂案时间长短,对各队、所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办案部门在受案、立案、侦查活动以及对人身财产强制性措施适用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侦查机关消极侦查行为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情节严重的提出建议变更承办人的检察意见。与此同时,不断加强类案监督,增强监督刚性。聚焦检察工作新要求,贯彻落实最高检“大数据赋能”战略,充分运用公安警综平台和检察业务系统平台,挖掘办案系统数据潜能,开展类案监督,并收到良好成效。
线索移送,催生融合动力。该院建立“捕、诉、监、治”一体化办案监督机制,融合四大检察实现内部一体信息共享。今年以来,该院以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为切入点,全面梳理了公安机关办理的此类案件,第一时间引导侦查取证,将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刑事检察部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也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
繁简分流,提高速裁适用率。该院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监督窗口前移,持续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多快好省”办理速裁案件。建立“介入—分流—受案”与“补证—再分流—受案”的检公双层甄别过滤机制,为适用速裁程序,快办快审快结提供保障。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由案管中心经初步审查后在该类案件起诉意见书上加盖“速裁”章,做到应用尽用。实施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了速裁质效,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0%以上,速裁提档加速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该院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把刑事拘留案件和逮捕案件作为后续跟踪监督的重点。同时,以“两项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近三年来存疑不捕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按诉讼程序进行分类梳理,对存疑不捕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按照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意见书进行补充侦查;对经补充侦查后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明标准,符合逮捕条件的,重新报捕,符合非羁押诉讼条件的,移送起诉;对经补充侦查后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撤案处理或其他处理;对个别疑难复杂无法处理的案件,侦查机关向检察院说明情况后,双方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的处理对策。
凝聚工作共识,汇聚奋进力量,提升办案质效。今后,离石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侦协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本报记者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