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

首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离石检察巧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题

  本报讯(李鹏 秦新艳)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首次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保障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
  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和被害人闫某系同村村民,因修建村中道路发生纠纷,大打出手,造成闫某二级轻伤。闫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完全达成一致。矛盾一时无法化解,陷入僵局。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于群众日常纠纷引起的轻微伤害案件。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促进矛盾化解,该院决定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破解因双方未达成赔偿共识、被害人要价较高造成的调解处理难题。
  承办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详细介绍了该制度的内容和目的,闫某某根据离石区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将赔偿保证金10万元交到该院专用账户,提存了10万元赔偿保证金。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对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这一剂“良药”给案件双方当事人服下了“定心丸”,破解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瓶颈,这也是自2022年4月《意见(试行)》实施以来,该院首次适用此项制度。今后,离石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适用力度,以刑事和解促进矛盾化解,以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离石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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