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我省考古前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以来完成调查勘探2388项

  本报讯(记者王旻)10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院负责人介绍我省考古前置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考古调查、勘探是做好地下文物保护的最基础一步,是揭示本源、探索未知,推进中华文明进程研究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省文物局围绕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全省考古前置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任务管理,全省考古前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落实党中央“先考古、后出让”要求,推动我省建设用地考古前置,我省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省文物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土地收储(出让)前考古前置工作介入时间节点,确保前置管理规定更具有操作性。同时,针对开发区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省文物局制定《开发区文物考古工作服务指南》,结合文物资源所处地域,分批次开展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科学、精准划定避让区、勘探区和释放区,在有效保护好文物的基础上,解决好开发区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
  2020年以来,我省完成考古调查勘探2388项,勘探总面积约15327.8万平方米,完成考古发掘450余项,有效保护了一批地下文物。同时,省文物局加强全省考古勘探队伍调度,完成了全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文物评估,在精准圈定考古勘探区域基础上,释放不符合地下文物埋藏规律土地共约45774.53万平方米(约合686617.9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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