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司法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基层和诉前,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8月31日是荫城人民法庭到西火镇法官工作站驻站的日子。9时40分,靳某如约来到工作站。前几天,靳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虽然经过法庭诉前调解,但没有结果,靳某想问问法官下一步该怎么办。驻站法官在倾听了靳某的陈述后,决定登记立案。随即,法官电话通知立案员在法庭的办案系统进行了登记操作,并将诉讼费缴纳二维码通过网络传至工作站。短短十几分钟后,原告靳某就在工作站扫码交费完成了所有程序。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靳某竖起了大拇指,感叹道:“这也太方便了!”
下午,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到荫城镇常某某家。“快,快坐下,又让你们跑一趟。”申请人常某某边说边拉椅子让法庭工作人员坐下。不久前,荫城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名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让工作人员奇怪的是,申请人常某某不像多数来访人员那样说个不停,而是放下申请书,唠叨着“着急回家照看女儿”,就急匆匆地走了。常某某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法庭工作人员的特别关注,经过实地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被申请人(申请人的女儿)存在严重智力障碍,行为能力极不正常,父亲又远在云南边疆地区,被申请人的平日起居生活全靠其母亲常某某照顾。考虑到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服务,在诉前完成了行为能力司法鉴定,并将鉴定报告送达申请人,进行了登记立案。
上党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坚持能动履职,深入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中主动作为,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