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用心用情守护那抹绿色

广灵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环资审判新路径

  “审判职能是根本,必须牢牢抓紧、有效行使,确保有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案例经得起考验,教育功效凸显。”
  “立足审判的同时,也要将生态司法保护的阵地不断前移,以能动司法理念促使矛盾发现在先,处置在前。”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仅仅是对青山绿水的守护,更是对县域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守护,要跳出圈子,放眼当下。”
  在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川文看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不单单是坐在审判席上断定是非曲直,还要拿起“环资审判”的指挥棒,瞄准影响县域生态环境的诸多法治元素,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坚决当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卫士,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关切,助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红色引领
确保环资审判方向正确

  “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广灵县法院坚持把环资审判放到院党组的中心工作来部署安排,全力突出政治引领在环资审判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筑牢法官的思想之堤、担当之坝。
  在红色文化中汲取环资审判的精神给养。该院充分利用境内丰富的红色资源,广泛动员党员干警走进红色沃土,探寻红色基因。该院组织党员干警赴雁北地区第一个农村党小组成立地——榆沟村党史教育展览馆参观学习。通过大力开展读红色家书、讲红色故事、观红色影视、看红色展馆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干警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力量,从源头上增强干事创业的源动力。
  “如何在广灵这片革命老区的红色土地上做好环境资源审判的‘绿色文章’一直是我们党组一班人长期关注和思考的重要课题。”刘川文说,他们要走的是一条“红色+生态保护”的环境资源审判新路子,让广大党员干警深度接受红色文化熏陶,全面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充分认清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责任重大,必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谋划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绿色守护
确保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实

  “县供电公司作为电力设施管理部门,未对其架设的高压线路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导致火灾发生,致使我方苗木种植合作社大片树木和树苗被烧毁,理应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高压电线架设在先,苗木种植在后。你方作为苗木种植专业企业,应当考虑到苗木不断生长势必要与线路发生接触,极有可能引发火灾。应当考虑到却未引起注意,理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不久前,该院审理的一起涉环境资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考虑到涉案苗圃位于当地壶泉镇稻地村,距离著名的明清建筑群水神堂比较近。为尽早实现案结事了,快速修复受损林地,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合议庭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快速作出判决。随着法槌落下,这起林木失火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尘埃落定。
  广灵县白家坟村村民白某某在自家地里干农活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地上,引起玉米秸秆燃烧,造成2.28公顷公益林被烧毁。案件经公诉机关移送到广灵法院后,院党组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接案后,我发现该案烧毁的是生长了多年的公益林,并不是一起普通的失火案,必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和合议庭成员多次深入事发现场,实地查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情况,力争把这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用法治守护好广灵的绿水青山。”办理该案的审判长任更田说。
  在广灵,审判机关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既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
  “我们公司是广灵县生产绿色有机小米的龙头企业。刚才,通过聆听法官们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让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安全生态、科学发展、诚信至上,做绿色无公害农副产品,推动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打造标志性农产品品牌的绿色发展之路。我们坚信有司法的强力护航,未来的生态兴农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面对广灵县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宣传力度的持续加大,山西立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广灵法院突出惩防并举,坚持能动司法,既做“必答题”,又答“附加题”。在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纠纷审理化解的同时,该院主动延伸拓展环境司法职能,积极开辟预防、惩处、修复的全链条生态治理模式,助力绿水青山产生更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色赋能
确保司法保护阵地不断延伸

  “由于你们疏于管理,导致管护区11号湖东坝发生湖水渗漏,致使合作社的围墙倒塌,大片林地被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你们合作社在湿地旁边种植树木多年,以前从未发生过类似事情,这次怎能把渗漏原因归责到服务中心。”
  这是近期广灵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壶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矛盾纠纷,双方几经自行交涉均无法化解。最后,保护区服务中心找到了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
  “接到该起纠纷,审判团队仔细听取双方讲述的前因后果。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三次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均愿意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来确认有关责任。目前,保护区服务中心已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我们会据此依法作出判决。”广灵法院环资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审判团队成员韩国生说道。
  今年8月31日,广灵法院在壶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设立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这是该院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广灵模式”的又一务实举措。
  “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工作站打造成化解环境资源纠纷的‘直通车’、生态法治宣传的‘播种机’、生态治理府院联动的‘主桥梁’。我们将紧密携手壶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湿地,为建设民富、县强、域美、安康、宜居新广灵作出应有贡献。”广灵法院副院长兼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审判团队负责人薛媛媛语气坚定。
  “广灵法院在壶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直抵湿地,打通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米’,对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规范保护区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广灵县壶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仝循清对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服务前景充满期待。

本报记者李文琴 宋建峰 通讯员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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