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锋 通讯员史鸿德)对于农民工来说,一份工资,意味着一份生活保障,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见效,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是检察公益诉讼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化与人社部门的沟通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协作机制,积极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2022年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通知》。山阴县检察院围绕如何因地制宜落实好通知要求、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机制、推动专项监督取得实效等,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同时,该院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重点工程一线调研,通过与农民工面对面交流,听真话,察实情,对农民工问计问需。山阴县检察院决定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协作,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实施“检察+人社”监督协作制度,共同打造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宣传联动等机制,凝聚保护合力,实现“1+1>2”的效果,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解决忧“薪”事筑起安全屏障。
今年4月,该院与人社局正式会签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保障协作机制建立后,山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多次与县人社部门召开联席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就机制完善、数据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内容达成共识,建议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农民工工资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山阴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加强案件办理,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检察干警在深入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排查的基础上,依托数字检察,发现正在施工建设的某小区项目建设方未按施工合同额的比例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存在农民工权益受损的风险隐患。
经对上述线索评估后,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及时立案,今年5月30日启动诉前磋商机制,向县人社局发出磋商函,就防范化解农民工欠薪风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开展磋商。收到磋商函后,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督促建筑企业整改,并在施工一线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项目信息、工资保证金管理单位、维权渠道、欠薪维权指南等。近日,县人社局书面回复称,某小区建设方已全部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55.08万元。
山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子奇表示,该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有利于实现“检察+行政”的优势互补,形成了农民工权益保护合力,也降低了企业建设成本,是护航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落实,在更多领域继续与行政、司法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守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