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榆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前期群众在修缮老宅时发现并主动上缴的30发火雷管和导火索进行了销毁。为确保销毁过程安全、规范、有序,治安大队提前制订方案,委托爆破公司做好销毁前的准备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涉爆事故的发生。今后,榆社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努力创造更安全、更稳定的治安环境。
本报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梁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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