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四年内三次酒驾 重罚!

  10月15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周末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再次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严厉处罚。
  当日20时30分,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东城路段,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时快时慢,行驶异常,便果断上前拦停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面对民警询问,陈某支支吾吾,被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明,陈某2019年12月曾因酒驾被贵州遵义交警查处,2020年1月,再次酒驾被重庆交警查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至今未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相关规定,陈某将受到罚款4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本报记者古红军 通讯员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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