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基层

深耕诉源治理 书写为民答卷

平定县人民法院不断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

  •   坐落于山城一屿的小县城平定,位于山西省中部东侧,太行山西麓,为晋冀通衢要道,山西省东大门,共有8镇2乡2社区,截至2021年,常住人口为30.36万人。平定人杰地灵,民风淳朴,文脉绵长,素有“千年古县、文献名邦”之美誉。近代以来,平定更是英才济济,有才女石评梅、大翻译家关其侗、史学哲学家张恒寿。这些精英才俊的文功武绩,为“文献名邦”的历史丰碑增添了新的耀眼光芒。
      如今,一张关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蓝图正在这座小城徐徐展开——以诉源治理为核心,通盘谋划,创新破题。
      诉源治理是法院的“考卷”,平定县人民法院以“五色”“四岗”来破题,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工作,不断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篇章。

    红橙黄蓝绿
    “五色”分级预警化纠纷

      “五色”全称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具体而言,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矛盾较为突出,处理不慎易激化矛盾,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情况,平定县人民法院将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按照争议情况和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动态评估为“绿、蓝、黄、橙、红”五个等级,针对性采取就地化解(源头处理)、诉前调解、联动管控等预警和处置措施,推动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各方参与、专业调解、司法保障的“五色”预警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精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
      2021年4月,平定法院受理了耿某与郝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耿某在诉状中陈述,二人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3个子女,在共同生活中,郝某脾气暴躁,性格偏执,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还多次对耿某进行殴打,为此郝某还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教育。根据原告陈述,鉴于可能存在家暴情形,承办法官初步评估为黄色风险级别,并将案件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后,启动了庭前调查程序。通过走访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及双方亲友,了解到原告所说遭受家暴的情形属实,甚至被告在原告娘家还曾大打出手。2010年,被告因车祸头部受伤,造成中度智力障碍。由于不能正常工作,缺乏正常的人际交流,被告性格更加偏执而且多疑。2019年4月,被告因怀疑原告有外遇发生争吵,后报警,在公安人员到其家中调查时,被告无端辱骂公安人员。在前往公安机关准备继续调查途中,被告打砸警车、抢夺执法记录仪、打伤公安人员,因此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根据了解的情况,本案当中有一方可能有外遇,另一方性格偏执,有家暴前科,再加上智力障碍,综合判断该案存在发生暴力事件的极大风险,该院立即将此案的风险等级提升为红色预警。经层报分管院领导、院党组、县委政法委,研究制订了详细的审判预案,对案件审判全流程的安保、调解工作方案、当事人心理疏导措施、突发情况的处置等各方面作了充分准备。在人员配备方面,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案件调解及对当事人的疏导工作,分管院领导随时关注案件动态,适时指导案件调解等工作。在审判力量方面,抽调全院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并根据当事人的情绪状况先后4次采取了专业心理疏导措施,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保障审理工作顺利进行。在调解过程中,同时邀请了双方部分亲友、人民调解员、村委会成员参与,形成调解合力。
      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对立情绪大大缓解,最终案件得以平稳处理。考虑到被告有中度智力缺陷,情绪有可能出现反复的情况,该院仍然将此案作为红色风险级别进行处置,按规定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报告,通过县矛盾调解中心、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落实了稳控措施。后经回访了解,双方生活正常,情绪稳定,未出现过激言行。

    践行柔性司法理念
    打造温馨家庭“五色”工作室

      为统筹推进诉源治理和加强“五色”工作队伍建设,该院建立了由员额法官、专兼职调解员和前端力量组成的全链条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人才队伍。首先组建了核心调解团队,成立了由员额法官主导的婚姻家庭诉调对接团队,安排两名员额法官负责调解工作。其次是推动服务重心下移,选任5名专职调解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退休老同志、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激发热心干部服务群众的真心、热心、爱心。在纠纷调解中,鼓励他们积极释放正能量,使婚姻家庭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外,该院召开了“五色”工作培训会,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进行授课,指导基层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平台的使用方法,不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彰显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审判的司法柔性与人文关怀,平定法院采用“家庭化”装修、装饰和布置,精心设置了家事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家风文化宣传区等,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居家客厅式的心理咨询室、圆桌式的家事审判法庭、面对面的家事调解室、温馨的宣传走廊,营造出和谐温暖幸福的家庭氛围,使当事人能够在平稳、友好的环境中抒发情绪、陈述事实、化解纠纷。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结案后,家事法官坚持和践行法院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跟踪回访,必要时由家事法官联合妇联、人民调解、社区、派出所等部门进行,重点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及维稳措施的落实情况。回访过程中,如发现当事人风险等级没有明显降低,便会立即联合其他社会组织研究制订相应措施,进一步落实稳控措施;如发现风险等级有增高的迹象,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发现有明显的矛盾激化,有可能发生暴力事件的迹象,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报告,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情况,建议采取相应稳控措施。
      如今,创新开展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工作汇聚调解资源,建立解纷枢纽,优化调解平台,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判后全链条,推动形成“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快速解纷”的纠纷解决格局。
      今后,平定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延伸“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推动这一机制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及人民法院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方位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方便、快捷且符合实际的纠纷解决途径,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诉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多员”化“一员”
    为基层解纷增添活力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过程中,平定法院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司法需求,围绕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服务政策衔接,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在锁簧法庭辖区选取试点探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化解在先。
      根据多次调研走访,该院法官发现农村存在法治意识淡薄、干群村企邻里矛盾突出等问题和短板。以平定法院锁簧法庭辖区为例,下辖的锁簧、张庄49个行政村有大中型企业74家、规模以上企业23家,平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材料园区就位于张庄镇。乡镇企业是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来源和推动力量,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不能离开乡镇企业的繁荣发展。平定法院最大化发挥司法职能,在两个试点乡镇设立“四岗合一”工作指导站,在49个行政村设立“四岗合一”工作室,并从中选取了42名在村级组织中威望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的村支“两委”人员,由县人大任命为“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并进行了任前培训、任职培训等多次专业知识培训。
      “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突破以往单一职能,同时承担案件陪审、矛盾调解、法治宣传、风险预警四项工作,发挥其距离案发地近、对产生矛盾纠纷人员的背景及其他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力争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该院不定期倾听企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普法力度,依法依规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这一机制以群众听得懂的方式及时解惑答疑,为乡村培养了一批法治人才,提高了乡村善治水平,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已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通过调解平台推送案件40余件,参与案件陪审50余件,法治宣传150余次,推送各类风险预警信息100余条。

    “四岗合一”发挥威力
    解纷从被动向主动转变

      “企业如何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这方面需要法院多帮忙指点迷津。”
      去年5月,一场院企茶话会在锁簧法庭如期举行。平定法院副院长贾常选边听边记,不时与参会的企业家代表进行研讨、互动交流。“进企业听心声,不仅是为了找问题,我们更加注重把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履职清单’,让企业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贾常选说道。
      2021年11月23日,锁簧法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是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由“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因被告魏某某损毁了承包地种植的核桃树,原告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原告住所地与被告居住地相同,为发挥村里人管村里事和“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来自乡村的优势,主审法官赵志强组织当地“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魏武财和另一名人民陪审员王艾梅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原、被告均同意的情况下,魏武财发挥其了解案情、接近矛盾的优势,分别向当事人了解想法,从情、理、法、利多角度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最终原、被告就赔偿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补偿款12000元,原告当即申请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感谢法院,感谢咱‘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矛盾纠纷解决了,今年能过个安心年了。”事后,当事人一方感激地说。
      张庄镇夏庄村某饭店经营者张某诉称,同村某洗煤厂与其经营的饭店邻近,因洗煤厂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震动,造成其饭店房屋受损,并影响了饭店正常经营,故提起诉讼,请人民法庭依法处理。
      锁簧法庭收到起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张庄镇夏庄村“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魏武财并委派其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魏武财先后到张某经营的饭店、洗煤厂进行走访,分别就饭店经营、房屋受损及洗煤厂生产状况、生产设备开机后产生的震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魏武财邀请夏庄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共同在饭店内感受洗煤厂生产设备开机状态下对饭店产生的影响,并从民法典角度,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正确解决相邻关系矛盾、正当行使民事权利的相关规定。最终,在锁簧法庭的指导下,在魏武财主持下,在张庄镇夏庄村村民委员会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张庄镇夏庄村村民委员会监督履行,双方当事人言和归好,张某主动撤回起诉。
      这是锁簧法庭将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法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多元解纷工作的支持、指导,引入多方解纷力量,搭建“人民法庭+四岗合一+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了法庭解纷从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积极融入基层治理
    把“单打独斗”变成“协同作战”

      基层治理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只有形成整体合力,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平定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的优势,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创建了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乡村群众的矛盾纠纷。
      今年6月,张某驾驶公司用车与祁某驾驶的小汽车在东白岸村线路段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事故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7月,祁某向平定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所属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费、拖车费、折旧费等共计50400元,并进行鉴定。承办法官赵志强接到案件后,考虑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并邀请东白岸村“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贾海红参与调解。贾海红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紧贴案情、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知民情、懂民意的优势,用通俗易懂的方言积极探求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向,让调解工作事半功倍。最终,在各方努力下,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此次诉前调解既免去了司法鉴定的复杂程序,又避免了诉讼程序,不仅简便快捷,而且节约了诉讼成本,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化解了社会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示范作用。
      “法院要切实把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农’问题作为人民法庭工作重心,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优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对新类型、专业化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平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杰如是说。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平定法院持续深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将人民法院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率、低成本、不伤和气的纠纷解决新机制,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郝靓 赵雨婷 赵志强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10-23期

    • 第2023-10-20期

    • 第2023-10-19期

    • 第2023-10-18期

    • 第2023-10-17期

    • 第2023-10-16期

    • 第2023-10-13期

    • 第2023-10-12期

    • 第2023-10-11期

    • 第2023-10-1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