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

个人信息泄露或陷入诉讼纠纷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日益突出。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可能会带来财务损失、信誉损失,甚至陷入诉讼纠纷。

案例一:未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近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中发现,个别金融消费者办理的贷款担保业务因业务逾期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客户坚称自己未办理过担保业务,且签字也不是本人签字,随后向监管部门投诉。银行机构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手印为客户本人手印。客户未能严格保护个人信息,致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提示:金融消费者应加强个人防范,增强反诈意识,提高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在进行金融交易时,请确保使用正规安全可靠的网站和移动应用,并确保账户登录信息的安全。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的金融信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等,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案例二:车辆保养泄露信息被人利用实施骗保

  某汽车维修厂与陈某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故掌握其大量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银行卡等资料的复印件。随后,该维修厂以陈某名义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要车损险赔款,并以陈某的名义委托保险公司将该赔款转交维修厂。陈某的车在该年度保险期间届满后,在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时得知车辆已发生索赔,影响次年的保险费率,遂向保险公司举报维权。经调查,维修厂的骗保行为已触犯法律底线,对此保险公司追回赔款,并对索赔案件进行注销,消除陈某车辆因保险索赔后导致的保险费率上浮,维护了客户权益。
  提示:保险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资料,不随意交给他人或其他单位。如确实需要交给他人代办保险业务的,一定要在提供的资料上备注“此资料用于某年某月某日办理某事宜”,避免被他人多次套用。

案例三:轻信网贷平台“客服”“提前还款”竟是骗局

  近日,李先生接到某网贷平台的客服电话。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在该平台的贷款信息,李先生因此放下警戒心,并向其咨询提前还贷事宜。随后,双方互加微信。在“客服”的“指导”下,李先生将43000元汇入对方提供的账户,直到“客服”失联,李先生才意识到可能是遭到诈骗,赶紧报警处理。
  提示: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应到正规的贷款机构或贷款平台办理贷款,树立正确的贷款态度。牢记正规的网贷平台在发放贷款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需要收取的利息等会在协议中标明。

本报记者关振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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