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为深入贯彻“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25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就屈某某贪污受贿一案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省检察院部分业务骨干,太原市、晋中市、长治市、运城市及临汾市各县(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干警参加观摩并进行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遵守庭审程序,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证据,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针对性讯问,结合犯罪情节、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量刑情节发表精准量刑建议。
庭审结束后,晋城市检察院组织庭审观摩人员开展了评议座谈交流会,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表现进行集中评议。与会人员围绕文书质量、庭审程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此次庭审活动和公诉人的表现,认为本案庭前准备充分、审理程序规范、举证层次分明、答辩简洁有力,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