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张茜)“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以后一定改过自新,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近日,被不起诉人马某在家中接过陵川县人民检察院送上门的不起诉决定书,满含悔意地说道。
被不起诉人马某为高位截瘫、肢体一级残疾人,一日在家中刷手机时,收到陌生人发来的消息,称可以在某网络平台担任代理,组织微信好友在平台开设的虚拟房间内进行赌博,并从中收取“房费”获利。马某想到自己无劳动能力,家中尚有70岁的老母亲和两个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一时贪念上头,走上了违法之路。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线索,马某到案后,坦白了自己利用网络平台组织他人赌博的全部经过。
今年7月,陵川县检察院受理了马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检察官上门讯问核实了马某的犯罪事实,同时到其生活的地方进行走访,全面掌握马某的日常表现。
该院经审查,认定马某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具有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已退赃等情节,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马某身体条件,陵川县检察院决定上门宣告。在马某家中,检察官向其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了释法说理,告诫马某不起诉并不代表不构成犯罪,希望其能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侦查人员也对马某予以教育,并要求他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打击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
陵川县检察院将继续根据不起诉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运用训诫、建议行政处罚等非刑罚处罚措施,持续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平正义,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陵川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