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优化消费产品供给 丰富拓展消费业态

我省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11月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有关负责人解读《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复苏、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主要指标增势良好,积极因素积累增多,经济运行呈现出较强韧性,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扩大消费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积极扩大内需,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要继续拓展扩消费政策空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提出20条促消费的政策措施。
  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强化消费支撑的安排部署,为更好释放促消费政策红利,优化消费产品供给,丰富拓展消费业态,改善城乡消费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包括8部分32条具体举措。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及政策目标。第二部分,扩大汽车消费。包括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活跃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停车位供给等6条举措。第三部分,支持住房需求。包括做好保交楼工作、落实住房消费补贴、加强住房信贷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供给、提升家装家居和家电消费等5条举措。第四部分,扩大服务消费。包括扩大餐饮消费、丰富文旅业态、激活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消费、推动会展业提质升级、支持康养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等7条举措。第五部分,促进农村消费。包括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4条举措。第六部分,拓展品质消费。包括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促进品牌消费等3条举措。第七部分,扩大有效供给。包括培育消费品重点产业链、做强消费品特色专业镇、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等3条举措。第八部分,优化消费环境。包括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消费金融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等4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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