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用“手机口”帮助上线实施诈骗

刘某某被尖草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魏巍)日前,由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诈骗案在中北大学公开开庭审理,近600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今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明知其上线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仍以“手机口”的方式为上线提供帮助,致使被害人被骗1.4万余元。检察机关经审查,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尖草坪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尖草坪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现场问答的互动形式,从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特点、危害等方面进行普法,并告诫学生们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让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学生们表示,现场庭审既能直观感受到法律威严,也使自己对电信网络诈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后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跑分”、刷单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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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口”诈骗,就是“两个手机一条线”,利用一条音频数据线连接两部手机或同时把两部手机免提打开,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境外的诈骗人员连接,另一部手机拨打国内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从而帮境外诈骗分子对国内被害人实施精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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