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走进田间地头 办好民生“小案”

大宁法院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你们跟我回家喝点水吧,就这样回去我心里过意不去。”
  “不了,老乡,不耽误你收秋,我们走了。”
  “你们在路边就为我们办了案子,真是太感谢了!”
  近日,大宁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王世文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认真阅卷后发现此案案情清楚,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并无争议,涉案金额标的不大,属于适宜快审快调案件。他便带领团队奔波于当事人的工作地点、田间地头,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将案件调解结案。
  2015年,被告贺某某因开办山羊养殖场急需资金,经高某某介绍,向张某某借款5万元,高某某提供担保。借款后,贺某某并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直到今年尚有1.85万元未还。张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贺某某偿还借款1.85万元,被告高某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王世文阅卷后,立刻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争议,并且均同意调解,但贺某某声称身体不适,不愿意到法院调解。王世文在征得贺某某同意后,立即驱车前往其工作地点。
  贺某某向王世文诉说,因投资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如今收入也不高,还要维持生活,实在没有能力还款。
  鉴于此种情况,王世文提出了分期还款的方案,贺某某同意分期偿还,但要求高某某继续提供担保。王世文立即联系高某某,高某某称自己在村里忙着收秋,等忙完再去法院调解。
  结案宜早不宜迟,有了结果,当事人心里都安心。考虑到高某某忙于收秋,王世文决定上门办案。
  第二天一早,王世文带领团队直奔高某某家庄稼地,在田间地头展开调解。经他们耐心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大宁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小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到实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本报记者袁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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